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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的解读
  《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是对《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02)的修订。标准内容主要依据2012年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的118号出版物对慢性放射病(CRS)作为组织反应的全面总结,以及前苏联的CRS病例资料和我国自50年代末至今对慢性放射病逾几百例的临床实践。
 
  与修订前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修改了标准范围。《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规定了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原则、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处理原则,适用于职业性外照射所致慢性放射病的诊断。
 
  (3)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主要以造血系统损伤为主,此次修订将白细胞、血小板及血红蛋白数值进行了调整,尤其是慢放病I度中采用了白细胞的下限值作为分度的主要依据,将其他系统改变的表述大幅简化,增加了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的分析条款,标准中阐述了临床表现与接触射线的关系。
 
  (4)本次修订增加了了鉴别诊断的表述。因为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无特异的症状和体征,因此与其他疾病的鉴别显得更加重要。
 
  本标准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常用标准之一,在职业性外照射慢性放射性病诊断时应遵循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和本标准相关原则,尤其是年剂量和累积剂量阈值要求,除外其他原因导致的白细胞减少方能做出诊断。(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