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台湾地区发布部分食用贝类输台检疫规定
    12月29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303952号函,自2018年1月1日起,输台食用贝类产品应检附含捕捞或养殖地信息的官方卫生证明,以检疫文件报验者(输入规定B01)的说明。相关食用贝类包括现行货品分类号:0307.81.21.00-7其他活、生鲜或冷藏鲍鱼(九孔除外)及0307.81.22.10-4活九孔。(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