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疗器械
-
保健品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技术项目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下载食药法规aPP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
大
小
】 【
收藏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同意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有关批复的函
(食药监科便函[2014]104号)
总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206号)转发你单位,请通知相关技委会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20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12月1日
兄弟站点:
Toocle
化工网
纺织网
医药网
ChemNet
医疗器械网
保健品网
ChemNetCAS
Medical Device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36989号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