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疗器械
-
保健品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技术项目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下载食药法规aPP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
大
小
】 【
收藏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5﹞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15年6月14日是第12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的宣传主题,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救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正能量,不断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要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2015年“世界献血者日”全球主会场活动将在上海市举行,各血站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公众场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时,各单位要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避免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工作深入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和军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血站要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血站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协调发展,不断巩固与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和应急献血者队伍,探索建立预约式献血模式,提升血液保障抗风险能力。
各级红十字会要强化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的合作,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助手和社会监督员作用。
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血液中心和血站要结合贯彻落实军队血液管理有关规定,加大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献血后优先优惠用血政策,深入推动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
2015年5月22日
兄弟站点:
Toocle
化工网
纺织网
医药网
ChemNet
医疗器械网
保健品网
ChemNetCAS
Medical Device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36989号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