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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43号(医疗体育类0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办案[2015]187号)
马秀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人兽共患病多维防控体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合作,狠抓人畜共患病防控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布病、结核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列入优先防治动物病种。按照“因地制宜、分区防控、部门协调、统筹推进”的原则,针对不同疫病在畜间和人间的发生与流行程度,采取“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防控策略,逐步实现控制、净化和扑灭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治目标。
 
    一、关于完善机制、联合防控,进一步强化预防和管理工作
    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方面,我部与卫生计生委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2005年,我部和原卫生部建立了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协作机制。2009年甲型H1N1流感发生后,国务院建立了跨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应对工作。2013年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防控中,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等有关部委正进一步研究完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关于加强宣传、预防为主,建立长效宣传教育机制
    农业部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积极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陆续组织编写制作动物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防控知识挂图、宣传手册、DVD等材料,免费发放给相关从业人员,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人畜共患病危害和防控知识,提高农牧民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同时,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技术水平。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关于搭建平台、立体防控,加强预防和管理科学研究
    国家高度重视人畜共患病防控体系的建设和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地初步建成了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工作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和450个县级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疫情测报站,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二是各有关单位以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需求为导向,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研制出一批防控效果好、操作方便、使用简单的疫苗、药物和诊断试剂等。如建立了竞争ELISA、间接ELISA等新型布病检测诊断方法,研制出了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和犬专用驱虫药等,为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试点,探索不同养殖环境下疫病防控模式。2010年以来,农业部在内蒙古、吉林和北京等重点省份开展布病综合防控试点,在四川、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启动包虫病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创新,为人畜共患病防治有力支持。
 
    四、关于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探索健康产业有效延伸
    为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农业部还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养殖场(小区)、屠宰场、动物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提升这些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二是加强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健全检验检疫制度,组织起草《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规范屠宰检疫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鼓励、支持发展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组织,发挥相关社会组织在人畜共患病防治和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围绕《规划》落实,加强部门合作,加大防控力度,逐步控制和净化布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感谢您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部
    2015年9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兽医局010-5919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