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示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物过量】等项的内容,应在既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批准国内生产或进口的使用说明书的基础上,参照原开发厂的使用说明书书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临床用药须知》(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临床用药通知”)、《新编药物学》、PDR(PYSICIANS DES REFERENCE)及有关该品不良反应报道、该品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对上述项目进一步充实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