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疗器械
-
保健品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技术项目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下载食药法规aPP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
大
小
】 【
收藏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生产疫苗用菌、毒种管理的通知
(国药监注[2002]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证我国生产的疫苗质量,现就加强生产疫苗用菌、毒种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疫苗生产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疫苗生产用原始菌、毒种按《中国生物制品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并将建好的档案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备案。
二、各疫苗生产单位要按《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和GMP的要求建立三级菌、毒种的种子库,并将建库情况与菌、毒种档案一并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备案。
三、各疫苗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管理生产用种子库,建立严格的种子出入库制度和标准操作细则。由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共同负责。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辖区内疫苗生产单位落实上述要求,并切实加强对疫苗生产的日常监管。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疫苗生产单位名单(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兄弟站点:
Toocle
化工网
纺织网
医药网
ChemNet
医疗器械网
保健品网
ChemNetCAS
Medical Device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
备案序号:浙ICP备05036989号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