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1日,香港食安中心公布2017年食物事故情况,2017年,中心透过食物事故监察系统共评估约 1300 宗食物事故,以及450宗因未有标示致敏物而引起的食物回收行动。为防止公众继续摄入有关的食物危害,并提醒他们采取适当行动,中心发出了176件食物事故报表、41件新闻公报及29件业界警报。事故涉及的危害类型包括微生物(例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化学物(例如使用未经许可/过量的防腐剂、未有标示的致敏物)、物理(例如玻璃、金属及塑胶碎片等异物)及其他危害。在本地警报中,其中化学物危害占49%,微生物危害占37%,物理危害占14%。(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