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抽检。现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不符合规定药品41批(详见附件),种类涉及化学药、中成药、药品包装材料、中药材及饮片,剂型涉及片剂、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口服液、滴眼剂、溶液剂等。不符合规定药品主要涉及性状、鉴别、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等项目。
对本期公告涉及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