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13〕28号),进一步推进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近日,基层卫生司在江西召开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专家指导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基层卫生司、部分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同志和签约服务专家指导组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邀请江西、山东、福建、江苏介绍了签约服务推进经验和试点实施情况,并实地观摩学习了江西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会议还重点讨论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专家指导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部署了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相关工作。
会议认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医改政策在农村地区落实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基础性工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职责和权利,使乡村医生有了归属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缓解了医患关系;维护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利益,促进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推进。会议强调,专家组要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充分调研,深入分析,总结签约服务主体模式,与地方配合共同推进签约服务工作。(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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