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抓住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重大机遇,将完善药品监管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理顺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药品监管水平,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修订了《长期停产药品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监测处置工作程序》《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手册》《药 品经营企业撤收证后处置程序》等系列制度文件,着力优化制度体系。签订京津冀鲁四省协同监管合作协议,探索新形势下跨区域监管协同配合机制。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量化评定,积极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各市局在创新监管方面进行积极有益探索,济南市借力第三方探索GMP审计服务克服基层监管力量矛盾,青岛市推进药品生产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淄博市试点“企业 GMP审核员”制度,威海市推行《药品生产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烟台市制定《烟台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事前考核管理制度》,日照市全面实施《日照市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