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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布FSVP豁免规则在以食物进口的动物中的运用
    2018年3月21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公告详细解释了FSVP法规的豁免要求。用于食品的活动物(如牛、家禽、猪)都必须接受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的强制屠宰前检验,该强制措施也覆盖进口产品的,同时此类产品还必须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的规定进行加工,上述条款均为海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的要求。FSVP同时明确规定了某些食品处于该规则豁免之下,包括部分肉类、家禽、蛋制品。而FDA此次规定则扩大了“自由裁量权”,进口商如果认为作为食物进口的动物可以被FSVP和面(如养殖野牛、鹿、麋鹿),可以主动向FDA申请,FDA评估后即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使用FSVP豁免规则。(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