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2013年9月5日至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带领由中央编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第五督查组,对江苏省、山东省开展督查。此次督查重点是检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的情况,主要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情况,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和乡村医生队伍情况。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江苏、山东两省政府及部分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关于基层医改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了两省出台的基层医改相关政策文件;实地考察了江苏省南京、镇江,山东省济南、德州4个地市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16家单位;召开了15场座谈会,座谈对象包括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代表,群众代表;走访了零售药店13个,入户走访群众20户,完成医务人员和群众调查问卷61份。针对督查了解到的情况,崔丽副主任代表督查组向地方进行了反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