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包括: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和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度建设并严格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范围,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标准贯彻工作顺利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设,明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同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备案程序,以方便公众查询。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能力建设,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跟踪评价等工作的管理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监督激励和考评制度。将标准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落实各项保障机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