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远赴四川,联合当地工商部门,查处了3家“傍名牌”企业,共收缴侵犯老干妈商标标识137500张,成品1023件,切实维护了商标专用权所有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的合法权益。
9月8日,南明区工商局接到老干妈公司举报,称四川省眉山市有3家企业生产的豆豉辣椒,其瓶贴上所用商标与老干妈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辣椒瓶贴商标相似,极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给老干妈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
接到举报后,南明区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在南明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这3家公司的产品瓶贴商标进行认真比对和分析。
通过比对分析,执法人员发现,涉案3家公司的产品四川省眉山市宏腾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干妈豆豉、川外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川干妈风味豆豉、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香干妈风味豆豉,其瓶贴商标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排列、整体外观等方面极其相似,且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极易导致公众混淆。执法人员认为,上述3家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老干妈公司的合法权益。
9月9日上午,在南明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南明区工商局派执法人员飞赴四川。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在好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当场收缴家香干妈标识1.75万张、成品72件1728瓶。
9月10日,执法人员又先后在宏腾佳味有限公司收缴川干妈标识2.2万张、成品431件10344瓶,在川外川食品有限公司收缴四川干妈标识10万张、成品520件12480瓶。
据了解,老干妈公司是贵州省辣椒制品生产销售的龙头企业,其老干妈商标于1994年投入市场使用。2001年、2003年,该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陶华碧老干妈及人物头像组合商标、老干妈商标,这两个商标分别于2007年、2011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南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商标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检查,积极与名优商品生产企业、有关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商标战略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辖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与发展。(来源: 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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