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近日,浙江省乐清市食安办制定印发了《乐清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乐清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隐患整治、效果确认、监督管理”闭环管理的工作程序开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食品(含食用农林水产品)集中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的区域和主要食品产业,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乐清市食安办负责该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监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各自系统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指导、实施工作。(来源: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