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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9月9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发生重大调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要求、监管措施更加严格,《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禁止生产经营的生食水产品品种,为此,市政府决定废止《上海市生食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来源:上海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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