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辽宁省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2013年以来,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落实行政复议办案经费、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和办案用车等。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强化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采用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形式,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告知相对人享有行政复议的权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确保执法程序规范。(来源:辽宁省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