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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即将出台无规定疫病区管理办法
    在全区动物防疫工作者的努力下,目前,自治区已消灭了牛瘟、牛肺疫、马鼻疽、马传贫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净化了猪水泡病、猪气喘病等17种危害大的疫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新发的动物疫病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动物疫病在我国一些省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自治区畜牧业安全。
 
    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法制办会同农牧厅起草《宁夏回族自治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草案)》。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应对入世需要,加快畜牧业发展、增强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确立了“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法律制度。通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对动物疫病开展有效评估,全面准确掌握区域内动物卫生保护水平,能够科学制定实施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我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动物检疫设施设备老化落后,通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能够夯实动物防疫基础,规范动物防疫管理,建成完备的动物防疫屏障体系,提高动物疫病区域管理、重点防治的能力和水平,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推动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与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接轨,促进畜牧业产业升级和品质优化,树立无疫病危害“清真畜产品”品牌,能够提升动物产品国内外竞争力,促进动物产品外贸经济增长。
 
    目前《办法(草案)》已经会签完毕,正在进一步完善修改中,将于近期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