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3年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发放机的中标单位天津市轻工装备研究所面临国企改革,不能承担相关中标合同任务。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解除相关合同,重新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的招投标工作。现将2013年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体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二、招标方式
邀请相关生产企业参加采购评审。
三、招标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评审,规范运作,接受监督。
四、招标程序
1.2013年11月1日起,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nhfpc.gov.cn)发布招标公告。
2.2013年11月8日前,向有意愿报名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免费发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3.2013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4.2013年12月5日前,由药具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项目专家评审,并及时公示评标结果。
5.2013年12月15日前,正式签订合同。
五、招标纪律
凡有意愿参与竞投标的企业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说明必须真实有效、科学完整,符合《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招标说明》的相关要求。若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有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符的相关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采购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应遵守采购工作纪律,保守采购工作秘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发放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16622转4030
传真电话:(010)62111868
电子邮箱:hd147369@126.com
七、解释权
以上条款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重新组织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第三期项目(标准型)的招投标工作,拟邀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招标主体
1.1招标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1.1.1法人代表:许梅林
1.1.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
1.1.3联系人:林长云
1.1.4联系电话:(010)62116622转4030
1.1.5 传真电话:010-62111868
1.2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计划生育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项目YJZX-FFC-2013
其中:标准型设备项目编号:YJZX-FFC-2013-02
1.3项目内容
(1)药具免费发放自助机设备标准型170台;
(2)标准型自助发放机均须自带设备监控系统,并具备相关数据传输功能。
1.4功能说明(略,参见标书文件附件)
2. 资格要求
标准型自助发放机设备独立进行招投标。
2.1企业资质一般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生产、专业技术和软件开发能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2 设备投标企业资质
从事自助发放机设备生产的专业公司。
2.2.1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完税证明。
2.2.2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机具生产能力质量保证承诺书,有3C认证、QS工业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优先。
2.2.3生产经营规模。企业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资产情况: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年度销售额等;生产加工水平:标准化管理、工业化生产(流水线)。
2.2.4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对机具整体和各零部件机电性能充分研究的专业人才;拥有机电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拥有中控设备修理能力的技术工人。
2.2.5身份证识读设备制造许可。公安部正式授权的身份证识读器生产许可证明。
2.2.6 具有在计划生育领域拓展的成功经验。
3.投标须知
3.1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可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
3.2 投标方须提供企业法人执照及投标单位资质简介等相关材料;至少提供1个近两年来成功的案例。
3.3有意参加邀请招标的单位,请如实提交报名相关信息(企业全名,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具体联系人待相关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3年11月8日17:00前邮寄或传真到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并请电话确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14号;邮政编码:100081)
3.4我中心将对有意愿参加本次竞投标的相关企业的资质进行预审,资质合格的企业可以参加投标;我中心按照一定程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工作。(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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