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湖南省环保厅就《湖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广纳民意防治固废污染。《条例(草案)》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内容囊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固体废物与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以及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防治等多个方面。
公众参与固废立法热情高涨
此前,省环保厅将《条例(草案)》草案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评议;并公开遴选了20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社会各界代表畅所欲言,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和建议。来自湘潭的环保志愿者王国祥近年来一直义务从事环境监督工作,当他从网上得知听证会消息后,立即通过多种方式报名,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到所在市、区等多个环保部门和涉及固废的企业调查访问,并针对《条例(草案)》写出了十六条意见与建议;来自邵阳乡村小学的宁爱莲老师和她从事公益律师事业的丈夫尹仕民一起,从偏远的邵东小县城赶到省城,就为了做一回立法的主人,夫妇俩对条例多有建言。听证会上,来自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民间环保组织、高等院校、城乡居民、人大代表等领域的20名听证代表,纷纷就草案的内容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
多处创新彰显湖南特色
我省为《条例(草案)》的产生做了多年的准备,数易其稿,多方论证。建立“严控废物”管理概念、突出“含重金属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设立“暂扣、查封”行政强制手段、建立“污染场地土地的风险评估和环保修复”制度、提出了“场地、场所及用地的土地所用权”要求、提高了危险废物转移的管理要求等等。其总体原则:一是鼓励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二是严格制度,明确职责,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三是兼顾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防止农村固体废物污染;四是在强化行政管理的同时,采用市场经济手段、民事法律和刑事处罚等手段解决问题;五是注意与相关法律相衔接。
通过这次听证会,加上此前收集到的意见,省环保厅将联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保证《条例(草案)》的质量。(来源:湖南省环保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