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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司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 深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家庭司迅速学习贯彻,把全司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家庭发展的各项任务上来。
 
    一、充分认识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集中了全党全社会智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声,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决定》为未来1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总体布局,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领域的“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
 
    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深刻理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通过学习,我们感到《决定》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全面性。《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16个方面、60条重大部署,领域之宽、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二是系统性。《决定》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多而不乱”,张弛有度,层次分明;三是时代性。《决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国内迅速崛起、国际和平发展形势,抓住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制定了适合我国发展的改革目标,体现了改革的与时俱进特征。四是民生性。改革更加注重民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改革开放的红利为民所享。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时代性和民生性,充分体现出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审时度势、驾驭全局的执政能力和以人为本、心系民生的执政理念。
 
    二、深刻领会《决定》对促进家庭发展的指导作用
    《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基本原则,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是具体举措,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科学路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根本目标。这四句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口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决定》“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使他们能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决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桎梏,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还要不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为我们建立统筹资源、统一城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供了有力依据。
 
    《决定》强调要“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歧视”,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增添了有效动力。
 
    《决定》要求关注青少年和老年人,要求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放开育幼养老”等行业的准入限制,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为我们促进家庭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找到了着力抓手。
 
    三、切实做好家庭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健全“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整治‘两非’和统计监测”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宣传倡导,改善女孩生存环境,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的力度,加强卫生计生系统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加大处罚力度。将打击“两非”纳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两非”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建立完善查处“两非”的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治理格局。健全住院分娩登记和出生性别统计制度,对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加强法制建设,推动行政立法,制定完善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法规和规章。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明确地方政府责任,整合部门资源,从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意见》,推广地方经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从生活、养老、健康、精神和生育等五个方面开展社会关怀。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的提标扩面,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促进家庭发展
    组织开展家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促进我国家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发布《中国家庭发展报告》白皮书。研究出台《卫生计生委关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组织进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体制机制研究》,召开全国扩大试点工作会议,加强督导评估,开展专项活动。印发《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科学育儿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科学育儿指南》和《青少年健康发展指南》,开展科学育儿试点和青少年健康发展试点工作。构建全国家庭发展监测网络,在全国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建立国家级家庭数据库。启动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立足社区,家庭提供卫生计生综合服务。全面实施“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围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护”、“家庭文化”等内容开展专题技能培训。创建“中国家庭网”,打造中国首个家庭发展网上交流服务平台。组织世界家庭日(5月15日)2014年中国纪念大会。开展中国科学育儿嘉年华(2014)活动。积极申办2014年世界家庭峰会,开展家庭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委领导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作为成员单位的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办公室设在家庭司。积极协调发改、民政等部门及委内相关司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分工方案,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加强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加快老年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督查评估,开展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制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老年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指南》,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计生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完成《中国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政策》重点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与老龄委联合发布《中国老年健康指南》。加强国际交流和理论研究。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开展《中国老年人健康现状与应对策略研究》项目,明年6月召开应对策略的国际研讨会;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开展《强化国家能力 促进和保障老年人权利》项目,今年12月中旬将在上海召开项目启动会;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地区《老龄与健康》合作框架研讨,世界卫生组织人口老龄化全球创新论坛、中美养老产业与服务研讨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明年拟开展中国高龄老人健康情况调查,研究制定中国老年人健康分级标准等。(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