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工作,2013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受理、核查、解决、巩固四个环节上狠下工夫,确保群众举报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共受理药械投诉举报59件(次),立案调查2起,对2家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回复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该局一方面,做到“不回避、不松懈、不留尾、不反弹”的“四不”原则,即:实行首接责任制,遇到问题不回避;明确办理责任人和办结时限,积极处理问题不松懈;详细了解举报人诉求,彻底解决不留尾;建立回访制度,保证问题不反弹。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采取有制度、有记录、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有答复的“六有措施”。(来源:江苏省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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