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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深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改善民生,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使计生家庭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提高“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奖励标准。自2000年“少生快富”工程开始以来,宁夏先后两次提高“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奖励标准。从2009年起,将少数民族两女项目户奖励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8000元,其他项目户奖励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从2011年1月1日起,将南部山区少数民族两女项目户奖励标准由原来的8000元增加到1.5万元,其他项目户奖励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提高标准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增加4000万元,投入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之中。截至目前,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的项目户累计有58536户,兑现奖励资金2.1亿元。各地也都加大了对项目户的奖励扶助力度。
 
    提高“少生快富”工程独生子女户、计生纯女户奖励标准。出台《关于全面做好“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中的独生子女户、计生纯女户的奖励标准。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之月起,夫妇双方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奖励扶助金(之前为每人每月50元),直到亡故为止。
 
    建立“少生快富”工程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凡是夫妇或子女出现死亡或意外伤残的,每户给予一次性3000-6000元的扶助,并将夫妇伤残的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以来,有337户得到扶助,兑现扶助金210.6万元,有96户纳入当地农村低保救助。
 
    实施“少生快富”整村推进。明确在中南部地区开展“少生快富”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村要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部门帮扶项目覆盖率达到100%,到2015年,力争使60%的回族人口比例较高的村实现整村推进。目前,在中南部地区8县(区)完成了131个整村推进村(2012年完成41个村,今年完成90个村)。
 
    开展“少生快富”工程示范户创建活动。自2009年起,自治区扶贫办每年从“三西”扶贫资金中安排500万元,支持创建“少生快富”工程示范户,每户给予5000元资金扶持发展生产,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农户。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2500万元,累计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户5000户、县级示范户1.2万户,户均年增收1万元以上。通过帮扶,项目户收入高出当地人均纯收入20%以上。
 
    在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同时,宁夏不断完善计生利导机制,让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先后两次提高奖扶金标准。从2009年起,将奖扶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从2011年1月1日起,自治区加大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将奖扶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认真落实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确保特扶金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二是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从2011年起,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过去的每月12元提高到每月50元。2013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障了资金的兑现。对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其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目前,有55705人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发放资金2633.87万元。(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