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全国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一是开展节日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部署,各地针对春节消费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生产经营者,集中力量加强检查。
二是组织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经营流通环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涉及大米及其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水饺、元宵、汤圆、食用植物油、生鲜肉、熟肉制品、液体乳、乳粉、蛋制品、酱油、食醋、香辛料、豆制品等15种5560组食品。目前尚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食品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总局领导分别带队对河北、湖南、内蒙古等省(区)春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管领导也通过多种形式对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四是各地充分利用媒体、通信工具、宣传栏、宣传册等,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
五是严格值班纪律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值班人员备案制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行春节期间每日零报告制度。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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