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下发《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定》文件,于2014年3月份正式实施,这是对2011年出台的原规定所作出的一次修订与完善。
该规定明确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以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保证质量、规范有序为原则。特别鼓励发展连锁经营,要求具有10家及以上单体药店的规模,引入先进的经营模式及现代管理方法,建立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鼓励药品零售网点向缺医少药的农村、山区延伸,促进构建杭州“医养护一体化”大健康模式。
该规定并对零售企业的管理要求、管理职责和惩戒措施等进行了明确。(来源:浙江省杭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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