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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1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通知》(食安办〔2013〕20号),部署对全国“魔爽烟”类食品的依法查处工作。各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查处工作。一是对可能生产经营“魔爽烟”类食品的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以及食品批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清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一经发现生产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清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据统计,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5194人次,执法车辆9013台(次),排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小作坊、餐饮单位793199家(户),收缴23109袋(盒)“魔爽烟”类食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查处了6家“魔爽烟”类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对潮安县庵埠振华食品厂、潮安县庵埠大明食品有限公司、潮安县马后炮食品厂、潮安县汉佳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揭东县地都镇好利源食品厂、揭东县地都镇华业食品厂等涉案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生产许可证。
 
    各地在查处工作中积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投诉举报作用,动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大对生产“魔爽烟”等类违法食品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食品流向市场。(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