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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佳材到北京市调研强调要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4年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到北京市考察调研。滕佳材一行深入到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等基层一线,了解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能力建设和监管工作等情况,实地考察了北京茂源豆腐坊、北京绿谷乐购超市、北京兴隆山寨民俗餐厅及北京乳旺食品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农村地区食品进货渠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不断完善内部自律机制及问题食品下架处理等情况。
 
    在实地考察后,滕佳材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平谷区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报了机构改革后全面落实总局及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北京市食药局餐饮服务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分别向总局调研组汇报了民俗旅游监管的创新经验和实际困难、食品下架、召回和处理的管理措施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等情况。
 
    滕佳材对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北京市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在全国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提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四个创新”要求:一是制度创新。以“保安全,促发展”为准则,大胆创新,查漏补缺,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创新,进一步强化制度在监管工作中的保障作用,在总结巩固完善已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推广新经验、制定新措施,推动制度创新。二是监管创新。集思广益,积极补位,创新监管体制,健全统一权威监管体系,打基础、利长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三是科技创新。随着食品产业发展,产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生产经营的现代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必须更加注重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依托产品标准、技术规程、检验数据等,整合资源,搭建信息化、系统化监管平台,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四是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同时,下功夫,花力气,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