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文件要求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部分)“十二五”第四批项目立项的批复》(国科发社[2014]138号)。经专家多次论证、审核,拟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对3项课题的21个品种给予立项支持。
现将上述“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10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791753 010-68792225
传真:010-68792226
邮箱:xyzx@nhfp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1号楼1107室,100044。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