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原则通过了北京市西城区、平谷区等34个联系点上报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实施方案》,并就进一步做好联系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在当地医改领导小组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通力合作,统筹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医改工作。
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基层卫生发展和改革目标,突出改革重点任务,力争在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激励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调整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等改革的关键环节有所突破,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改革模式。
三是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形成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和活动,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督导检查,真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
四是要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加强横向和纵向交流,丰富本地区改革经验;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完善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是要认真组织好联系点地区年度监测调查工作,加强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通过开展监测调查工作,探索建立本地区科学合理的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监测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调整政策措施。(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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