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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突出主责主业 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
    新一轮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今年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针对全省药品年采购金额巨大,企业竞争激烈,相关工作岗位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度高的情况,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按照省纪委要求,在积极推进“三转”的同时,与机关纪委联动协作,共同作战,强化对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督和风险预控,做到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监督主责主业,全力保障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工作公平公正、廉洁有序实施。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近日,驻委纪检组会同机关纪委共同组织召开由委分管领导、委机关药政处全体工作人员和省药械采购中心中层以上干部等重点岗位人员参加的专题廉政会议,专门听取处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以及对本处室本单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情况,并对相关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警示谈话和风险防范教育。委分管领导、驻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负责人分别针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风险点和防控细节等进行了再梳理、再分析和再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机制方面的预警防控措施要求,要求全力保障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既要交出工作任务总结报告,更要交出廉政报告。委药政处、省药械采购中心将公开向社会做出廉政承诺,接受各方监督。同时,实行与药品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对不遵守廉洁协议、信守廉洁承诺的供应商将按照协议有关规定内容进行严肃处置。
 
    二、推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会议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各个环节特别是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管理制度,设定专人负责,严格双密码权限管理,严格保密制度,确保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数据安全和完整。完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运行的监管机制。对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廉政风险实施动态防控,对不同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监控、责任到人,落实覆盖集中采购各个阶段全过程的监控机制。同时,在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坚持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公开集中采购各个环节的信息,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三、开展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推进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考评机制、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在药品集中采购制定采购规则、操作方案时,将相关内容在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征求各方意见。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行贿企业实行一票否决。驻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强化程序监督,防范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意见,力求评标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加强对每一项工作流程和每一名工作人员工作细节的风险研判和动态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拍拍肩膀。将通过全省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对药品购销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对医疗机构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使用、回款等情况,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投标、配送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和统计分析,并定期和不定期报告。
 
    四、加强重点环节过程监管。强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求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收取生产经营企业的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不得参加任何医药企业、社会团体以任何名义组织的有关药品采购管理的活动;不得从事代理药品销售。督促加强专家库队伍建设与管理,将建立专家廉政承诺、违规行为实名通报和黑名单等制度。专家不得收受投标企业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主动申请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专家名单一经确定,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应重新随机抽取专家,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