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11月12~1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推广福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经验,交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活动。受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汪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推广福建治理“餐桌污染”的成功经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汪洋指出,福建自2001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餐桌污染”治理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不少好的探索可借鉴、好的做法可复制、好的经验可推广。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化督查考核评价,努力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不断把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深入。
汪洋强调,要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保持监管体系的专业性、技术性、系统性,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带动更多的地区以至全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对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农业部在会上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衔接顺畅、良性互补的协作制度。
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学习借鉴福建的好做法、好经验,用改革的思维、法治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探索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一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加快健全监管体系。坚定不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抓紧把市县两级监管机构组建到位,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加快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位。二要以基层基础为重点,系统推进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强化风险监测、检验检测、追溯管理等技术手段,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权威高效的监管队伍,为治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三要以法治建设为要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抓紧弥补法律法规缺失,不断健全新的规章制度,让各项监管工作有良法可依、有善政可循。严格监管、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不敢、不能、不想以身拭法。领会好、落实好四中全会《决定》关于食品安全领域内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治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构建良好的法治秩序。四要以问题导向为常态,着力加强风险防范。坚持把查找问题作为监管工作的常态,努力排查化解各种风险隐患,同时在解决问题中查缺补漏、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倒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五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齐抓共管保安全。加快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把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与企业发展牢牢捆绑。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落实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治考核的要求。发挥好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为社会共治搭建平台,凝聚齐抓共管的合力。六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以点带面,激励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福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典型成果。山东省、河南省、福建省厦门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金堂县政府围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做了大会交流。
国务院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中央编办、教育部、国家林业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安委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福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地市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市长等,共260多人参加了会议。(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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