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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
    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紧紧围绕国家推进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总要求,着力推进结核病防控工作,加强顶层设计,自2015年起连续3年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以下简称“规范管理年活动”)。
 
    规范管理年活动紧扣国家结核病防治策略,结合实际,提出“筛查率、管理率、到位率、治愈率、耐药率、开展率、感染率、完成率、覆盖率、知晓率”十项任务指标。
 
    规范管理年活动着力规范八项工作:一是规范组织管理。确立行政部门组织领导,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配合实施的运行机制。二是规范经费管理。规范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险等结核病补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三是规范队伍建设。明确各级结防人员编制,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激励机制,稳定防治队伍。四是规范诊断治疗。规范定点医院诊断治疗、非定点医院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居家服药管理工作。五是规范学校联控。规范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联防联控工作。六是规范报告追踪。明确结核病疫情监测中各自职责,确保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七是规范督导考核。规范督导考核频次,注重过程管理,有督导记录,有反馈意见,有整改报告。八是规范健康教育。将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与日常健康教育相结合,加强多部门合作,广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推行三项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首查负责制。即督导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及时汇报、追踪落实。二是实行信息报告制。每季度进行活动评估并逐级上报,省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后报领导组办公室。三是实行通报奖惩制。根据评估情况,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进行通报,并与年度结核病防治经费及活动考核评优挂钩,奖优罚劣。
 
    通过实现十项目标、规范八项工作、推行三项制度,在全省形成双向转诊、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结核病防治局面,进一步提升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治疗和管理等工作质量,确保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优质的防治服务。(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