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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创新计生服务管理
    近年来,山东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以改革生育证制度为切入点,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计生工作转型发展作了有益尝试。
 
    山东省抓住修订省《条例》的机遇,取消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优化二孩生育审批。制定了《改进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的意见》、《一孩生育登记工作规范》,修订了《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一是界定一孩生育登记的性质。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出生登记、上报信息的责任,禁止以群众是否登记判断一孩生育的合法性质,禁止随意附加前置条件或处罚措施。由过去强调“群众义务”变为“部门责任”,彻底将这一不是行政审批的“审批”还权于民。
 
    二是创新一孩登记手段。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登记责任主体为登记机关,对登记地与信息上报地责任加以界定,严格漏管、漏报责任追究。提倡入户登记、代办登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将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实时传输给计生工作人员登记。变工作人员被动登记为主动服务。
 
    三是改进二孩生育证办理。做到“三个坚持”: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流出、流入地责任,落实“三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或收紧政策适用范围,严禁额外设置审批前置条件,严禁推诿拖延)。坚持特事特办。对事实清楚的,提速办理;对流动频繁、情况不明的,实行群众承诺制度。坚持创新渠道。全省开通网上预约办证,推行“一站式”服务、村级代办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并落实首接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加强生育证办理的过程监督,生育证办理变“管控”为“服务”。
 
    为确保制度创新落到实处,山东省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全省先后两次举办各市、县两级业务科长培训班,省政府分三片召开各市分管领导、卫生计生委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各级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热线电话,向干部、群众全面正确解读政策。山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管理抓好经常性工作的意见》、《人口出生信息共享实施办法》,拟定了建立全省住院分娩个案登记直报系统的总体方案,就强化信息采集、日常管理服务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到位。同时,加大了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力度,民政婚姻信息、公安落户信息实现从省级平台共享,按月分拣乡、村核实婚育信息;医院出生信息自下而上共享交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关口前移,指导乡、村坚持搞好基础信息入户采集、办事采集,实现信息采集与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集中开展人口基础信息核查活动,婚育信息更加全面准确。
 
    由于措施配套到位,生育证制度改革初显成效。据第三方调查,群众对生育证件办理和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超过95%。(来源:中国人口报2015年3月12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