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定位为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省级财政的重点补助内容,将“四到位”(固定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并运行、核定编制内人员、配套资金)作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将“六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场所落实、设施设备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作为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验收,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基层所建设整体推进。
一是超前调研提规划。开展基层监管能力现状和需求调查,将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
二是因地制宜制方案。制定了《四川省食药监管系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安排资金给9个县开展示范监管所试点。
三是以项目带动政府投入。在省级资金的撬动下,带动市级、县区级配套资金投入,全省实际完成241个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设备配置,超过了省级资金安排建设150个的目标。(来源: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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