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流通环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部署,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年底,围绕创建标准在全省分步开展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一是筛选确定创建对象(2015年4月)。经严格筛选,全省确定30个大型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50家大型商场超市、100家中小型商场超市和11个食品街道为创建对象。
二是对照要求查找隐患(2015年5月至7月)。严格按照创建单位检查验收标准,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制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消除隐患。
三是提升硬件软件水平(2015年5月至10月)。按照创建单位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对硬件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创建单位硬件软件水平。
四是监督和指导创建对象加强自律(2015年5月至10月)。通过指导创建对象完善《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等,使创建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检查验收和表彰(2015年11月至12月)。对各地开展食品销售示范单位创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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