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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集体食堂集体减盐
    今年力争人均每日食盐量下降至10克
 
    “2015年年底前,各类集体食堂减盐宣传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学校、幼儿园和医疗机构食堂培训率、从业人员检验知识知晓率、盐及含盐调味品食用检测率要达到100%。”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单位集体食堂减盐干预工作,努力实现到2015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至10克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灵活适用的培训方式,分期分批对辖区内各种类型的单位集体食堂负责人、厨师、营养(配餐)师和服务人员等进行减盐知识培训。指导食堂使用定量控盐工具,使用食醋或其他无盐、低盐调味品等进行食盐替代。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及机关事业单位集体食堂检验干预工作。各级医疗机构食堂应设立低盐专区,引导高血压、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正确选择低盐的菜品和主副食。
 
    据了解,2011年3月11日,山东省政府与原卫生部签订了联合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协议书,确定2011年~2015年在山东省联合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2013年12月~2014年3月在山东省17市开展的项目中期评估显示,该省居民食盐摄入量略有下降,人均每日调味品食盐摄入量为11.58克,与2011年基线调查相比降低了7.36%。(来源:健康报2015年5月6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