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CFDA就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原料的管理,根据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意见,拟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4年第11号通告)进行调整更新。现就调整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化妆品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zpbwh@nifdc.org.cn)。
附件: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拟调整内容
(来源:国家药品监管总局)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