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山东省14部门共同加强出生缺陷防治
    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意见》。明确提出,全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整合有效资源开展防治工作;坚持政府投入、项目带动,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为重点,实施综合干预策略;坚持科学可行、注重实效,严格落实重点任务绩效考核,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全面推进。同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在现有防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合防治服务体系,省、市级至少分别建设1所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中心(实验室)、新生儿听力诊断中心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1所产前筛查血样采集机构;在全省科学规划建立跨区域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措施,深化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艾滋病初筛纳入项目实施,实现项目城乡人群全覆盖。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对发现的阳性孕妇及时进行产前诊断,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按规定报销产前检查费用,进一步扩大出生缺陷二级预防措施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增加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产前筛查。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和康复工作,在实施新生儿4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筛查病种;加快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大出生缺陷患儿社会和生活救助力度。健全信息监测评价体系,健全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全面掌握全省出生缺陷发生情况。扩大综合防治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