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陕西省宝鸡市于近期公布了国家级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将全市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及农村双女户老人列为目标人群,重点关注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子女死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后遗症、子女长期在外工作或参军等阶段性空巢、失能、病残和其他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
工作目标为:全面了解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照护需求现状;提高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自我照护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视程度;提高居家照护能力和水平,为居家养老创造更适宜的家庭、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有老年人的家庭健康、和谐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满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多样化需求的居家养老照护支持体系,保障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能够获得所需的、适宜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增强独立生活能力,延长健康预期寿命。
方案将养老照护项目分为健康陪伴服务、日间照料服务、爱心家政服务3个板块,涵盖9项具体内容。
健康陪伴服务内容包括:
定期组织进行健康体检及随访,定期开展保健知识讲座培训;对就医、住院者提供陪护照料服务;对患病住院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
日间照料服务内容包括:
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入住社区养老中心、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将计划生育家庭居家老人优先列入社区上门服务对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居家老人办理服务卡或代缴费用,方便老人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幸福院用餐、参加娱乐活动。
爱心家政服务内容包括:
对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等家政服务;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居家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从生育关怀公益金中给予一次性救助。
在保障措施方面,除了落实经费投入和加强部门配合外,积极争取将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全市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各项工作实施,并纳入县(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考核。(来源: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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