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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决定在食用动物中禁用洛美沙星等4种兽药
农业部网站2015年9月7日消息,农业部9月1日发布第2292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在食用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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