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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进行多项改革 淡化论文数量注重临床实绩
    10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政策业已出台,该政策调整后,更加注重医务人员临床实际能力,淡化论文数量,实行分层次评审,首次对基层医疗专业机构人员制定专门的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政策。此项改革,对于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调整和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结构,建立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基层医务人员普遍存在学历层次低、工作年限长、待遇偏低的现实状况。特别是高级职称晋升问题,一直是基层医务人员难以达到的“硬杠杠”。为了破解这一现实问题,山西省实行分层次评审办法,省里根据基层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基层评价标准。如,允许学历达不到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同时取消了对论文的要求,并且基层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单独划线,降低其晋升高级职称的难度,同时提高了基层人员通过的比例。需要强调的是,实行分层次评审以后,所取得的任职资格只能在相应等级的医疗卫生机构聘任。如果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必须重新参加相应等级的评审,才能进行重新聘任。
 
    记者了解到,去年,评审工作引入了《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分别按临床医师、医技部门人员、药学人员、护理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几个类别,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的天数、所承担的任务情况、手术数、主持危重病人的抢救和处理重大事故数、解决疑难病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技术(科研)问题数、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等情况进行考核。今年,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引入了《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和专题报告。
 
    从以上两年的变化可以看出,评审工作着力点越来越注重临床实际情况。通过临床实绩考核表、病案和专题报告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专业特长以及重大成就和贡献。最终目的是把扎扎实实在临床一线工作、全心服务群众的基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