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美国众议院能源及商业委员会通过一项法案(H.R. 1321),以禁止制造及销售含有塑料微珠的冲洗式化妆品。根据法案的定义,塑料微珠是不足5毫米大小的塑胶微粒,用于清洁人体任何部分,发挥磨砂作用。冲洗式化妆品包括牙膏,但不包括任何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503(b)(1)条规定管制,亦非化妆品的药品。针对制造活动的条文将于2017年7月1日生效,针对产品进入州际商业市场的条文将于2018年7月1日生效。至于并非处方药品的冲洗式化妆品,上述禁令生效日期将延迟1年。(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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