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在京举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管理培训班,解读《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精神,分享经验做法,部署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管理。
会议强调,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出生人口数量增加,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大中城市和流动人口流入地区供需矛盾将更为突出。对机构建设管理而言,这既是严峻的挑战,又是难得的机遇。要积极应对挑战、抢抓战略机遇,加强基础建设,促进业务发展,强化机构管理,突出改革创新,推进机构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各级机构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以“大保健”的思维,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的理念,按照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推进内部业务部门改革重组,打通临床部和保健部分别设置的部门格局,按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内容,组建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真正实现防和治的实质融合、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有机融合、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人才交流融合。
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做好培训解读,充分利用院长例会、管理论坛、集中培训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解读和逐级培训,要实现各级机构培训全覆盖、院长书记省级培训、领导班子市级培训、干部职工全员培训,努力做到在贯彻实施中不走样、不跑偏。要深入挖掘、重点培育,树立一批“保健与临床紧密融合”的示范机构,培养一批“懂业务、善管理、会经营”的明星院长。要突出典型示范引领,通过会议交流、媒体宣传、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推广经验做法、展现改革成效,使大家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以点带面,推动机构建设管理大发展。要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为抓手,引导各级机构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设施建设,强化设备配备,规范科室设置,优化服务模式,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机构建设与管理水平。对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较好的机构,要在建设项目、经费投入、等级评审、专科建设、技术配置等多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河北省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湖南省浏阳市妇幼保健院就机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了交流,有关专家介绍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发展的相关研究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处处长、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约100人参加培训。(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