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台湾地区发布《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
台湾地区“卫福部”3月4月发布食字第1051300040号公告,强制要求食品添加物的生产者必须到“食品药物管理署”相关平台登录产品的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形态、成分、产品规格说明或含产品规格的检验报告、产品标签等资讯,完成登录后,才核发“产品登录码”,要求食品添加物生产者应在产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字样及其登录码,产品应完成登录后方可制造、加工和销售,通过此规定,强化对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