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食 品
药 品
医疗器械
化妆品
返回首页
日本调整《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
3月25日,日本调整《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第20条第2项关于食品生产的限制,调整了福岛县农产品生产的限制。
1. 设置生产限制:对2016年福岛县的部分地区未按管理计划生产的大米设置生产限制,包括南相马市、川俣町、富冈町、大熊町、双葉町、浪江町、川内村、葛尾村和饭馆村。
2. 解除生产限制:对福岛县本宫市(旧和木沢村、白沢村)、旧白岩村和大玉村的限定区域生产的大豆解除生产限制。(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Copyright © 2003 by www.fdc-la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版权所有 服务热线:0571-8822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