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约谈了三家大型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辽宁地区负责人,解读《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第三方平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为切实做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网络平台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二是要求入网食品经营者在门户网页公布许可信息、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三是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开展自查,对已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前期未经资质审查的,应暂停其入网经营,待资质完善并通过审查后再允许其入网经营;对一直不办理合法资质的入网餐饮单位,应对其做出强制下线处理,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四是要求第三方平台加强送餐过程管理,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符合规定。五是建立协作机制,第三方平台每季度要将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
下一步,辽宁省局将进一步强化与外埠第三方平台的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数据互通。各级监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第三方平台通报、投诉举报等渠道,加强对网络经营餐饮黑加工点的查处力度,并严格依法查处网络订餐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来源:CF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