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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6月30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16-64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术语及文句修改。2.保存及流通标准修改。3.修改餐饮业(包括集体食堂)烹饪食品大肠菌的标准。4.修改及新设一般试验法。5.新增及修改相关农药、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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