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在落实监督职责、强化队伍建设、重点传染病监督等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建立并逐步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长效机制和监督模式。
一是监督重心下移,明确监督职责。2015年9月,印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卫生计生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和分级管理事项,进一步强调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各级监督对象、监督层级、监督频次和监督依据。通过监督重心下移,使日常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得到保证。全省各级监督机构对45家采供血机构、205家疾控机构、130家三级医院、490家二级医院、265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30000余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监督档案,基本做到底数清楚、覆盖全面、监督到位。
二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带教等多种形式使培训工作常态化。省级每年组织1—2次传染病和消毒卫生监督的专项集中培训。2015年,组织全省160名传染病和消毒卫生骨干监督员赴国家卫生计生委院感培训基地湖南湘雅医院进行培训和现场见习。组织传染病防治、消毒专业卫生监督省级首席监督员深入市州和区县开展现场带教,目前已覆盖100%市州和80%以上的区县。依托卫生监督协会,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集中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制定印发《传染病监督指南》,对基层监督人员开展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狠抓专项整治。除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监督任务外,省卫生计生委近年结合当地实际,以传染病防治重点环节、重点病种为突破口,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2013年以来,重点部署芦山地震后疫情防控和消毒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对定点医院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埃博拉疫情预检分诊的监督检查;联合疾控机构开展结核病防控的监督检查。每年从省财政争取消毒和传染病抽检专项经费,2015年抽检消毒产品1100余件,采集300余家医疗机构院感相关样品进行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均依法进行了处理。(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