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 - 医药招商 - 医药资讯 - 医药搜索 - 中医药 - 百姓OTC - 企业大全 - 产品供求 - 技术项目 - 医药资源 - 医药人才 - 医药论坛
 
   
 
澳新更新了对暂停进口生虾及生虾产品进口的要求
    2017年2月6日,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资源部公告(11-2017):原定(2015生物安全法第182(5))要求暂停进口生虾规定(2017决定)更新如下:1.干虾及保质期(常温保存)稳定的虾制品免除暂停进口规定,可以进口;2.经过照射处理的养殖饵料、观赏鱼饵料、水产养殖饲料免除暂停进口规定,可以进口;3.澳大利亚专属经济区捕获生虾免除暂停进口规定,可以进口;澳大利亚产、在其他国家加工(返销)澳大利亚虾继续执行暂停进口规定。(来源:国家质检总局)